一、军检站
全省共设2个军检站,第一军检站在联勤保障部队960医院南院区(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25号),主要负责济南、淄博、枣庄、东营、潍坊、济宁、泰安、临沂、德州、滨州、聊城和菏泽12地市考生;第二军检站在海军971医院(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22号),主要负责青岛、烟台、威海和日照等4地市考生。军检时间安排在7月2日至7月6日,7日统一组织复检。参加军检考生需6时30分前到达各军检医院。
二、结构化面试
结构化面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进入军校后对军事职业的适应性,判断是否适应军校的学习、生活和训练。面试分为集体面试和个体面试两部分,所有考生首先进行集体面试,然后再进行个体面试。
面试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,如有违反,将取消面试资格:
(一)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,态度严肃、认真,配合完成好面试工作;
(二)等候面试时请保持安静;
(三)进入面试室前,必须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;
(四)集体面试时应大胆发言,充分展示自己的气质和能力;个体面试是应坦诚回答考官的问题,与考官共同完成个人军校适应性评价;
(五)面试结束后,经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;
(六)严禁将面试内容告知他人或在网上发布,违反此保密规定者,将严肃查处。
三、体格检查
(一)体检前准备
1.对照《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》(军后卫【2016】305号),如果自己体格状况明显不合格,例如:裸眼视力低于4.5、男(女)性身高<162(160)cm、体重明显超重(偏轻)35%(20%)以上等,请不要报考。
2.考生参加军检时,需携带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、《政治考核表》《准考证》《军检健康承诺书》、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(红底)。
3.为便于体检,请穿不带有金属拉链和饰物的分体衣服,穿脱方便的鞋袜,不允许佩戴项链、手环、手表等饰品,女性考生文胸不要带钢托,不要穿有金属片的内衣。
4.任何一眼裸眼视力4.5-4.9的考生,请自行提前配好眼镜,使矫正视力达到4.9以上并携带该眼镜参加体检。做过屈光不正手术的考生,需要提供盖有手术医院公章的原始病历、以及含有手术时间的诊断证明,体检时交给眼科医生。
5.体检前24小时不做剧烈运动,体检前一晚20点后禁食,24点后禁水,体检当天早上空腹,尽量排空大便并清洗肛周及会阴部。
(二)体检中注意事项
1.禁止携带除核酸检测结果、《政治考核表》《准考证》《军检健康承诺书》、身份证、照片、眼镜、原始病例及诊断证明(需要者)以外的任何物品。
2.军检期间,除部分检查项目外,考生全程佩戴口罩。在体检等候时,仔细阅读体检指引单背面的病史问卷,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。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,取消录取资格。
3.体检分组进行,考生务必按照分组和导检人员安排体检,切忌自行前往诊室检查。
4.体检结束后,可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餐,济南、青岛警备区将为考生提供免费早餐。
(三)复检
1.对当场可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,体检人员会现场告知体检结果;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,可以当场提出复检申请,填写《复检申请表》,现场安排复检一次,复检结果经体检组组长同意后,以复检结果为准;体检结束后不再接受复检申请。
2.对当场无法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,如血液尿液检验项目、需要专科医师会诊或进一步检查才能得出体检结果的项目,统一安排在7月7日复检。
3.对病史询问项目,经考生签字认可后即为最终结论,不允许复检;心理测试和心理访谈项目,初检即为最终结论,不允许复检。
四、结果公示
7月9日,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院官网统一公示合格考生体格检查结论,共15种合格结论。⑴指挥专业合格、⑵装甲专业合格、⑶测绘专业合格、⑷雷达专业合格、⑸水面舰艇专业合格、⑹潜艇专业合格、⑺潜水专业合格、⑻空降专业合格、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、⑽防化专业合格、⑾医疗专业合格、⑿油料专业合格、⒀音乐专业合格、⒁舞蹈专业合格、⒂其他专业合格。如:张三,体检结论:⑽防化专业合格、⑾医疗专业合格、⑿油料专业合格、⒀音乐专业合格、⒁舞蹈专业合格、⒂其他专业合格。
五、异议解答
对于当场能够确定结论或结果的体检项目,承检医生当场告知考生,现场解答考生疑问。同时,各体检医院还专门开通答疑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。960医院答疑电话:0531-51613799、0531-85816456,监督举报电话:0531-51666170;971医院答疑电话:0532-51870666、0532-85834041,监督举报电话:0532-51870014;答疑时间:7月2日-7月7日,上午8:0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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