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成绩公布
7月14日15:00后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,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,登陆成绩查询平台(http://cx.sdzk.cn/)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。
二、志愿填报
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,应于7月15-17日(每天9:00-18:00)登陆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(http://zsb.sdzk.cn)填报志愿。
(一)高校推荐考生与自荐考生。高校推荐考生可以填报所报考专业的招生高校,最多填报25个院校平行志愿,并选择“是否服从院校调剂”志愿;自荐考生只可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。
(二)退役士兵考生与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,根据报名时选择的专业,最多可填报25个院校平行志愿。同时通过两种资格审核的考生,应选择其中一种参加填报志愿和录取。
同时具备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和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,应选择其中一种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。
(三)仅报考“3+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”的考生无需填报志愿,兼报“3+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”与普通专升本的考生需填报普通专升本志愿。
三、录取
(一)首先进行“3+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”录取,被“3+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”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专升本录取。
(二)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字〔2020〕1号)、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函〔2020〕5号)、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》(鲁招考﹝2020﹞47号)等执行。
(三)平行志愿投档时,若考生投档总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,依次按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总成绩、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单科最高成绩、外语(政治)单科成绩、计算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;如仍相同则全部投档。
(四)7月27日15:00后,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系统(http://cx.sdzk.cn/),查询本人的专升本录取去向和各专业院校录取分数线。
(五)“3+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”与普通专升本录取结束后,将根据剩余计划和生源情况,于8月中旬组织补录。具体补录工作办法另文通知,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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