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
为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,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:
1.考试时间:12月27日上午8:30-11:30(思想政治理论、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)、12月27日下午14:00-17:00(外国语)、12月28日上午8:30-11:30(业务课一)、12月28日下午14:00-17:00(业务课二)、12月29日(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)。
2.考生要熟悉考试的各项要求,做好证件(提前网上打印准考证、有效居民身份证)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、检查,按照报考点说明,提前熟悉交通路线、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,考试期间,注意交通安全,防寒防冻。
3.按照教育部要求,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,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, 并且进一步加大了对高科技作弊手段的查处力度。再次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,不要抱侥幸心理铤而走险。
4.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,如黑色字迹签字笔,以及铅笔、橡皮、绘图仪器等,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。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具有通讯功能工具(如手机、照相设备、扫描设备等)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5. 考生要谨防上当。每逢考试社会上经常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活动,如利用互联网、小广告等兜售所谓“考研试题”、“作弊工具”等,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,切莫轻信,防止陷入骗局而影响自己的考试。
6.考生要遵纪守法。在考试过程中,考生要自觉遵守教育部制定的《考场规则》,服从报考点的安排部署,服从监考教师的考场管理。对于存在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,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有权依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对其做出相应处理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31-86162757。
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
2014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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